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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低階核廢料處置選址的作業過程中,南韓曾面臨與台灣一樣的困境。十多年來,無論是以專家評選,或是自願申 請,均因為地方政府或居民強力抗爭而無具體成效。

時至二○○四年,南韓政府記取過去慘痛教訓,對低階核廢料處置場的選址過程,改採法制化 及公投等民主機制運作,並以協商、回饋的尊嚴互動與民眾溝通,終有突破性發展。

二○○五年南韓首度透過公投的程序,通過「中、低階核廢料 處置場申辦地區支援特別法」,內容包括-提供低階核廢料處置場址所在地及鄰近鄉鎮回饋金、由中 央相關部會首長組成「支援委員會」協助地方發展、政府並承諾將韓國電力事業總部遷移至場址所在地「慶州」,以彰顯與地方共存共榮之決心。

此 以落實民意為基礎的決議,讓慶州這個千年古都有了建設性新契機。原是高麗新羅王朝首都的慶州,是讓韓國人驕傲的「無城牆的博物館」,除擁有聯合國教科 文組織列為世界遺產的佛國寺、石窟庵兩處佛教聖地外,為數眾多的自然、人文景觀,也使得這裡成為韓國重要的觀光勝地。選擇此處作為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 場,非但沒有影響當地的自然生態,透過回饋金的機制運作,文化古蹟有了更為完善的保存,為觀光產值帶來極大化之效益,也促進地方建設之繁榮。

「他山之石、可以攻錯」,未來相關單位應積極建立核廢料安全處置的社會共識,規劃多元有效的社會溝通計畫,並建立選址作業與回饋的法制基礎,期能在社會有共 識、與民眾溝通順暢以及完備的法律依據下,儘速解決攸關台灣世代正義的環境問題。


資料來源:2009-06-23╱中國時報╱本報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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