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多國經驗借鏡 低放選址嚴格篩選 處置場技術無虞
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方式,必須配合當地自然、社會、環境與廢棄物特性等通盤考量,各國採取的作法不盡相同。法國、美國、日本、瑞典、英國、西班牙、德國及芬
蘭等國家,都已興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,且順利運轉中。南韓2005年經由公民投票順利選出慶州市為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,今年可以完工啟
用。
法國為核能科技先進國家,核能發電所佔比例高達75%,居世界第一位。在最終處置技術上,法國採用多重障壁
概念淺層處置低放射性廢棄物,已先後完成兩座處置場,即Centre de la Manche處置場及Centre de L'Aube處置場。
法國第一座處置場位於巴黎西北方約400公里處,1969年開始運轉,使用25年後,1994年6月封閉,同時進行處置場的覆土及綠化,2003年取得封閉
後監管執照,邁入10年積極監管期。
第二座L'Aube處置場1992年開始啟用,距離法國首都巴黎僅200公里,在海拔160公尺的森林內,處置場占地約一平方公里,處置區域只佔約0.3平
方公里,有一條溪穿越過場址,周圍20公里半徑內有天然泉、水庫及古蹟等,但設計處置容量為百萬立方公尺,營運年限超過50年的低放廢棄物處置場照常運
作,並未破壞天然環境。
各國的處置方式雖因本身條件而異,但都能將低放射性廢棄物與人類生活環境隔離,以保障大眾安全,維護環境品質。
臺灣原子能產業規模並不大,只需要一座低放射廢棄物處置場即可,而國外超過40年營運經驗與技術,可以保證臺灣運轉品質更優。
資料來
源:2009-05-25/聯合報/A14版/科技新訊/李若松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