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遷核廢 原能會:無預設立場 
 
(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日電)有關蘭嶼貯存場放射性廢棄物桶何時遷離、遷往何處,原能會表示,應由經濟部及台電做通盤考量,只要遷移方案符合安全法規,原能會並無預設立場。

針對日前蘭嶼達悟族反核廢人士前往立法院舉行記者會,就蘭嶼貯存場輻射影響及遷場,表達立場及訴求,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作說明。

原能會表示,蘭嶼貯存場已於100年11月完成檢整重裝作業,並恢復靜態貯存狀態,符合安全規定。

至於放射性廢棄物桶何時可以遷離,以及遷往何處,原能會指出,應由經濟部及台電公司做通盤考量;原能會身為安全監督機關,只要所提遷移方案符合安全法規,原能會並無預設立場。

在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方面,原能會表示,除了督促台電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外,已函請經濟部依選址條例儘速公告兩處建議候選場址,並與地方政府協商後續地方公投事宜,盼能早日覓妥場址,完成最終處置場的興建。

另外,原能會指出,由於蘭嶼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現場,皆有遮蔽物件置於壕溝開蓋處,採密閉空間作業,因此所排出的空氣均需經過高效率過濾器處理,再加上現場作業環境為負壓狀態,所以作業時壕溝內並不會因季風而有產生揚塵情形。

有關外界質疑蘭嶼捕獲的魚類的骨頭呈現不自然的彎曲畸形部分,原能會表示,國際放射性防護委員會(ICRP)於2003年發表的91號報告中指出,在環境中如果沒有超過每年1毫西弗的法規限值,環境中的動物及植物不會造成損傷。

原能會說,根據輻射偵測中心及台電歷年的環境輻射監測結果,蘭嶼貯存場造成的劑量歷年來均遠低於貯存場每年0.1毫西弗的設計限值,故不會造成生物的傷害。 TAO

資料來源:【2012-03-03/中央社/國內社會/記者黃巧雯台北3日電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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