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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2011/3/11/台灣新快報
日本東北地區外海於台北時間3月11日下午1時46分發生規模8.8的大地震,太平洋海嘯中心將台灣等地區列為海嘯觀察名單,依據中央氣象局下午2時30分發布之海嘯警訊,預估傍晚5時32分到6時04分之間抵達台灣東部花蓮、北部基隆沿海。本會於獲悉相關訊息後,立即責成核能一、二廠駐廠視察員及聯繫蘭嶼貯存場,就近了解台電公司因應海嘯警訊之預防準備措施。
核能一、二廠已召開會議討論海嘯之因應措施,並依海嘯相關應變程序書,成立海嘯警報期間之應變小組,積極進行各項防範措施及監測運轉狀況,並密切注意海嘯後續情形。
依據中央氣象局預估此次海嘯影響台灣之浪高約0.5米到1米,在核一、二廠廠址防範海嘯安全設計之12公尺範圍內,應無安全上的顧慮,本會於海嘯警訊期間,仍持續追蹤了解電廠運轉狀況。至下午6時40分海嘯警訊解除,期間電廠僅觀察到海浪約有20公分之變化,確認核能一、二廠及蘭嶼貯存場之安全未受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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